洛阳市孟津兴民标准件厂:你单位于1998年10月在小浪底镇(原黄鹿山乡)后村取得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洛阳市洛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于1997年4月在小浪底镇(原黄鹿山乡)曹营山荒山地以出让方式取得4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孟津县黄庐山艺苑旅游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00年4月在小浪底镇(原黄鹿山乡)头、二道洼以出让方式取得3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黄河农业博物馆:你单位于1999年6月在小浪底镇寺院坡村取得116.62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三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你单位于1997年4月在小浪底镇(原黄鹿山乡)后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36.7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洛阳运兴商贸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02年7月在小浪底镇(原黄鹿山乡)后村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49.36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洛阳明冠钢球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03年12月在麻屯镇林沟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15.9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上单位(个人)至今未按土地批准用途开发使用,造成土地闲置两年以上,请你们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孟津县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接受清理处置,逾期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