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检察院为构建以人为本、内涵丰富、健康向上、与时俱进的检察文化,提高检察干警文化素养,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规范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制定出台了检察文化建设考核验收标准,这在全国检察系统尚无先例。
该标准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将检察文化细分为理念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素质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网络文化和廉政文化等8个方面,并对各分支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确定了考核分值。考核结果按分数依次划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4个档次。市检察院将从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基层院中择优命名2至3个全市检察文化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为推动该标准的有效落实,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丁泽民任组长,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志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该标准明确规定将检察文化规范化建设考核纳入基层院综合考核评比中,对被命名为检察文化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的检察长,结合年度工作总评,给予相应的记功奖励。
(光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