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敏 通讯员
高文治)从国家林业局前不久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我市洛宁县被确定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
日前,洛宁县林业局局长李京涛谈起此事非常兴奋。他说,按现行政策,全县每年林木采伐量为7万立方米;今年11月试点政策执行后,全县每年林木采伐量将达到18万立方米,全县农民可获收入9000万元,比现在增加5500万元。
东宋乡东宋村村民孙有才站在他5年前栽植的1万多亩杨树林里,满面笑容地说:“新政策给我吃了定心丸,我一定更加努力、大胆地植树造林。”
1987年,党中央、国务院开始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森林采伐总量进行严格控制。这一政策对保护森林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采伐申请程序复杂、渠道不畅,指标分配不合理、不及时;采伐限额管理严重限制了林农的经营自主权,剥夺了他们对森林资源的处置权和收益权,侵害了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的目标是:放活商品林,管好公益林,通过两年试点,实现森林采伐由指标控制向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确保生态受保护,林农得实惠,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永在、永续利用”。
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局分两批批复了22个省(区、市)168个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从2009年开始,2010年年底进行全面总结。
洛宁是我市的林业大县,现有林业用地210万亩,其中有林地140万亩,杨木蓄积量122万立方米,是全国最大的沙兰杨基地。
对现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弊端,李京涛体会深刻:“光叫种不叫采,谁还去种树?”他说,过去由于指标有限,林农深受“林木采伐指标申请慢、批复慢”的困扰,一些大户连年投入巨资造林却长期得不到收益。
在全国森林采伐改革试点选择过程中,洛宁县积极申报,代表豫西山区丘陵县和濮阳市范县(代表平原县)被确定为我省的两个试点县。
李京涛对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改革理解为三句话:天然林坚决不能采伐,山坡上的人工林限制采伐,平地上的商品林逐步实现按需采伐。
目前,洛宁县已着手制订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森林功能分区规划,确保8月底完成规划,11月份按新政策开展采伐审批。
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洛宁被确定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县,对我市所属各县(市)区开展此项改革将产生很大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