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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煎熬的林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 |
4年前因参与一起抢劫案被通缉,4年逃亡中他忍受不了心理煎熬。昨日,高新区孙旗屯乡村民林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长春路派出所自首:“4年前我参与了一起抢劫案,今天来自首,希望公安机关能从轻发落。”
参与抢劫后逃亡4年,有何感受?面对记者采访,林某痛心疾首地说:“我想通过媒体告诉所有人:犯罪代价实在太,做人应堂堂正正。”
合伙抢劫他人
分得赃款千元
林某参与的那起劫案发生在2005年1月6日的一个黄昏。当日,林某正在联盟路一家饭店吃饭,他的朋友陈某来电话说让他去河科大门口一趟。林某到达那里后,陈某等人告诉他:“有个姓陈的老板是卖充值卡的。咱一块弄他一回,弄俩钱花花。”当时,林某因害怕没答应,但在陈某等人的一再鼓动下就随陈某等到一旅馆内拿了几根钢管,然后乘坐出租车赶到嵩山路附近的一胡同口埋伏,这里是卖充值卡的陈老板回家的必经之路。
不一会儿,陈老板果然带着女友骑摩托车路过这里。陈某在出租车内发出信号,林某和同伙赵某、宋某3人借口陈老板骚扰赵某妻子为由,对陈老板2人大打出手。宋某等人抢走了陈老板身上的包,把陈老板和其女友打昏在地上,然后乘出租车向南逃窜。逃至南昌路丹尼斯量贩门前时,他们扔掉作案工具,逃到一旅馆内开始分钱。陈老板的包里有6000多元现金,另外还有移动充值卡、游戏卡等,共折合人民币10万多元,林某分得1000多元现金。之后,几人分头逃离。
逃亡备受煎熬
幡然醒悟投案
陈老板及女友苏醒后,立即向涧西公安分局报警,长春路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2005年11月22日,陈某、宋某、赵某先后被捉拿归案。经法院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赵某9年,宋某8年,林某在逃。
“得知他们仨出事了,我非常害怕,开始到吉利、新安县、焦作等地四处躲藏,但是,4年里我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看到警车就心慌,这件事我也一直没敢告诉任何亲戚,怕丢人,心理压力非常大。”林某说。
去年,林某的母亲去世,以孝顺出名的他得到消息后,却不敢回家给母亲送终。林某在极度煎熬中终于坐不住了。“我这么年轻,应该堂堂正正做人才对啊!不管有钱没钱,平平安安就是福啊!”
后来,林某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很多投案自首减轻处罚的案子后,决定到公安机关自首。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本报记者 刘爱国 实习生 常书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