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近日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最终保留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取消收费项目34项。
据介绍,保留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机动车牌照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驾驶员证照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考试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计量收费(含出租车计价器、车速里程表检测)、环境监测服务费(机动车辆噪声检测)、机动车场地计时租用练习收费、禁行线路通行证工本费以及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而与老百姓日常接触较多的驾驶证审验费、机动车号牌架费、机动车全检收费、机动车辆尾气排污费、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等34项涉及交通和车辆乱收费项目将从即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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