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报警
连发3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
2009年6月6日零时至1时40分,洛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先后接到三起报案,受害者均称遭人暴打后被抢劫,其中一名受害人梁某颅骨骨折,另两名受害人遭受轻伤,共被抢走手机3部,现金800余元。此系列抢劫案发生在县城中心,且犯罪嫌疑人手段残忍,案件在全县城影响极大。
全力侦破
3起案件并案侦查
案发时值午夜,行人较少,无目击群众,且受害人也由于惊吓难以说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无疑使得这起案件侦破难度加大。为尽快侦破此案,6月6日上午,责任区刑警队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三起案件案情进行了综合分析。考虑到三起案件作案人数、作案手段及作案工具均十分相似,责任区刑警中队果断决定将三起团伙案件立即进行并案侦查,要求全体同志放弃星期天假日,全力投入案件的侦破,并对下一步侦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由于案发时间该路段路灯已熄灭,监控图像模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资料,且在路访中未能找到目击群众,经过几个昼夜的工作,案件仍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走访排查
不放过任何线索
作案人在午夜作案,极可能会在夜市烧烤摊上吃烧烤喝酒。办案民警在摸排时不断调整侦查思路,安排人员对县城附近的烧烤摊逐一进行走访,但仍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再次陷入僵局。6月9日晚,办案民警在王协大桥南头烧烤摊处排查时获悉案发当晚有七八个形迹可疑的年轻人在那里喝过酒。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其中有一人王某,家住涧口乡,案发后到洛阳打工,获此消息后办案民警连夜赶赴洛阳对王某进行调查。据王某反映,案发当晚其同代文勇、薛俊、代小生等人在王协大桥烧烤摊处喝过酒后,自己先行离去,对代文勇、薛俊、代小生等人酒后去向并不知情。办案民警随即对代文勇、薛俊、代小生等人展开调查。6月11日,经侦查代文勇在其家中,为了不打草惊蛇,引起其他同案犯外逃,办案民警采取蹲点守候方式将该代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代文勇(男、19岁、洛宁县涧口乡东村人)交代了今年5月在康复路公疗门口伙同薛俊、代小生等人盗窃一辆黑色大阳牌助力车的犯罪事实。随即办案民警将薛俊、代小生抓获。审讯中,薛俊(男,20岁,洛宁县涧口乡涧口村人)、代小生(男,19岁,洛宁县涧口乡东陶峪村人)对今年5月在康复路公疗门口盗窃摩托车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6·6”系列抢劫案拒不供认。
斗智斗勇
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终俯首
由于案件中受害人被抢手机一时难以查获,办案民警暂时没有找到其他有力证据,案件再次陷入攻坚阶段。其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县局政委陈宏伟高度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对案件侦破工作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必须尽快破案。副局长卫万里、刑警大队长任应礼也对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了有力指导。责任区刑警队办案民警本着“不破此案誓不罢休”的决心,对发现的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将有关证据一一掌握。他们冒着炎炎烈日,先后奔赴宜阳、伊川、洛阳等地调查取证。在掌握大量的证据后,办案民警再次对代文勇、薛俊、代小生进行突审。面对大量如铁的证据,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6月6日凌晨伙同卫某先后在县城京宁北路中昊酒店对面用木棍和砖块将受害人张某打伤,抢走受害人一部诺基亚牌手机和现金160元;在南环路龙港商务会馆对面用竹竿和砖块将受害人王某、韦某打伤抢走一部国威牌手机和现金13元;在翔梧路中段完美美容店门口,用砖块将受害人梁某打伤抢走三星牌手机一部和现金700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薛俊、代文勇、代小生已被刑事拘留,杨某、卫某等在逃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之中.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杨柏民 韦 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