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施‘4+2’工作法,建好村级基层组织是基础,抓好‘两公开’是重点,建立长效责任机制、固化制度是关键。”7月1日,在全省推广邓州市农村党支部、村委会“4+2”工作法座谈会上,宜阳县委书记王琰君介绍的推行“4+2”工作法,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夯实一个基础,为“4+2”工作法提供组织保证。不断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注重把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的优秀党员吸收进党支部,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注重从退伍军人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大学生村干部党员中选拔培养村党支部成员,壮大农村两委后备干部队伍,提高村党支部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认真推行两推一选、竞争上岗,让有知识、懂经营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派优秀年轻机关干部赴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培养有本事、讲奉献的党支部书记队伍。
把握两个重点,确保“4+2”工作法扎实推进。宜阳配套制定了《宜阳县推行“4+2”工作法村民代表工作规范》,明确村民代表必须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致富和带富能力;从抓认定、抓培训、抓管理、抓履职、抓典型入手,积极打造高素质的村民代表队伍;着眼于推进“两公开”,对原有的公开栏模式进行完善,将党务、村务、财务等方面内容全部纳入公示范围;组成督察组明察暗访,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基层举报。
强化三级责任,用“4+2”工作法破解农村工作难题。宜阳将“4+2”工作法作为“书记工程”,划分县、乡、村三级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强化县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强化村党支部书记的具体责任;把“4+2”工作法推行情况作为划类升级、评先表彰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冯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