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1953年年底至次年初,经国家计委通过并报毛泽东主席批准,在洛阳兴建第一拖拉机制造厂、矿山机器厂、滚珠轴承厂(洛阳轴承厂)、热电厂,后又兴建有色金属加工厂(洛阳铜加工厂)、洛阳水泥厂、河南柴油机厂。洛阳被确定为重点工业建设城市。
1953年10月,洛阳县第三区平乐村张龙组织14户农民56口人,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初级合作社,实行按劳分配。
1954年2月,洛阳动员、调集7.6万人投入工业建设(其中外地调入26474人),相当于洛阳解放初期人口总和。
1954年3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洛阳矿山机器厂设计任务书。
1954年4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决定在洛阳建立有色金属加工厂。
1954年4月,洛阳市升为省辖市。6月洛阳市人民政府正式升格。
1954年9月6日,通往涧西大厂的涧河铁路桥开工,12月6日完工。
【国事】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的社论,指出:“1953年将是我国进入大规模建设的第一年”,将“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提出了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五项原则写入了1954年4月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天下事】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署。
1954年4月26日至7月21日,日内瓦会议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会议通过了“日内瓦协议”。
1954年9月8日,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泰国、巴基斯坦和美国签署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 (咏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