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地税结下不解之缘,纯属歪打正着——偶然“撞”上的缘分,但有许多感动,久久不能忘怀。
“撞”上地税,是在1995年。我们企业是当年上边红头文件批准设立的。此前,为不中断经营,我们以筹备处的名义向相邻一个税务分局申请,领了税务发票,双方议定一旦批准成立,我们立即办理正式税务登记。
没想到数日后,两名税务人员送到办公室一份处罚通知。那时,我们单位只算是不足百天的婴儿,经不起风吹雨打。几个合伙人没有见过这阵势,只好找熟人咨询。熟人连夜联系地税系统一位叫王丽的女局长。
我们向王局长叙说了困难。她听后并不表态,翻开本子找了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拨通:“人家是主动去纳税的,咱们的人要罚人家,要不把手续转到这边吧?”
放下电话,她和气地说:“行啦,把你们的登记手续转一下再说。本来是该到我们这儿缴税的。我们内部的事,不和你们多说了。”
原来,税局在我们单位筹备期间已分家分工了,我们属于服务型第三产业,应该去地税登记纳税。我们就这样“撞”了地税。王丽作为地税人那种润物细无声的美好,也永远留在我们心中。(君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