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近日,市民张女士来电反映,她的单位为她缴纳了生育险,但她生完孩子后,单位去西工区社保中心为她办理报销时,却被告知因系统还没升级等原因无法及时报销。从今年4月开始,张女士多次去西工区社保中心咨询何时能办理生育险报销,但都被告知无法办理。
现场调查 张女士是我市某空调公司的员工,去年2月开始,公司为全体适龄职员在西工区社保中心办理了社保及生育险业务。今年3月29日,张女士剖宫产生下了女儿,4月公司去社保部门为她报销生育费时却遇到了难题:西工区社保中心没法为她办理手续。张女士说,西工区社保中心称,由于今年4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大幅提高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该中心的新结算系统还未安装,请她3个月以后再去办理生育费用报销业务。
今年6月至7月,张女士又多次来到了西工区社保中心咨询生育险报销相关问题,工作人员仍以相同理由告知她仍不能办理此业务。
张女士的同事刘女士在去年12月生完孩子后,生育险报销过程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7个多月来生育险一直迟迟无法报销。
20日上午,记者随同张女士来到了西工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一名负责办理生育险的工作人员说,新的结算系统还是没有升级,而且新政策是今年4月出台的,张女士是今年3月底生的小孩,根据张女士的实际情况,目前还没有相关通知明确是否采用新政策来报销,因此依旧无法为张女士她们办理生育险报销业务。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费用审核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今年3月13日后生育孩子的参保人,单位可在市社保中心的服务大厅为参保人办理生育险的相关报销业务,但参保人需提供生育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前检查化验费发票原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这9项资料。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市劳动保障热线电话12333,工作人员说,今年3月13日以后生育孩子的参保人,可以采用新的报销办法在各参保中心办理生育险报销业务。去年9月1日至今年3月12日生育孩子的参保人,近两个月内暂不能办理生育险报销,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此阶段已生育孩子参保人的报销方式。
群众呼声 市民们说,《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提高了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但新政策已出台3个多月,相关的细则与配套设备却仍不能完善,真是让人不能理解。希望相关部门能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不要一拖再拖。
记者 戈晓芳 实习生 孙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