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和河南省工信厅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活动工作的要求,决定对全市辖区内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清理整顿。
一、各小区物业、建筑工地、企业保安、度假村、交通运输、商场、宾馆饭店、餐馆、娱乐场所等,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对讲机,均在清理整顿范围之内。
二、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置使用对讲机的单位或个人,于2009年8月10日前到市无线电管理处补办合法设台手续,免行政处罚。
三、对实际使用并逾期隐瞒不报、报少用多或未补办设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并视情况给予没收设备、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对拒不接受检查或行政处罚者,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对利用无线电对讲机进行非法活动,危害生产安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