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提请、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高颂革、刘志会同志职务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高颂革、刘志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分别颁发任命书。表决前,高颂革、刘志会同志分别作了供职发言。高颂革同志此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刘志会同志此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部长。
据介绍,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市公安局《关于拟对洛阳市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报告》,经研究,许可市公安局对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段孝宁为洛阳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段孝宁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乐、李柳生、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树仁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