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纲要于2008年4月18日至21日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审查组审查通过,成果于2009年6月8日至10日通过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审查。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规划的意识,使城市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促进洛阳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8月1日至30日,欢迎各界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详情请登录洛阳市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lysghj.gov.cn/)查询。
一、总则
规划年限:近期2008年~2010年,远期2011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规划层次与范围:本次规划分为两大工作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市域规划范围: 市域行政辖区面积
15209平方公里。包括所辖的市区、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洛宁县、宜阳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一市八县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洛阳市区行政辖区所辖的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吉利六个城市区的范围,面积为544平方公里,纳入诸葛、李村两乡镇,共计694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
城市发展总目标:实施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融入区域,辐射豫西,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发挥自身优势,携手周边地区,建设中部地区重要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传承华夏文化,建成国内重要旅游节点城市;合理组织自然和人工环境要素,建成中西部地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乡统筹总体思路
1.统筹协调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改善洛阳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2.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产业集聚,合理布局城乡产业发展空间,促进一、二、三产业持续协调发展;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加强重点镇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
3.以城镇密集地区为突破口带动市域城乡统筹建设。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城乡居民点空间结构有序、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活环境良好的新型城乡体系。
城镇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建成中原城市群重要的增长极核;以交通设施建设为先导,优化调整圈层结构;市区工业适度向外疏散,促进周边卫星城镇发展;培育栾川作为南部新的增长点,带动南部地区发展。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一心、两轴,三区”。
“一心”——洛阳中心城区。强化中心城区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提升功能,带动周边城镇发展,提高区域辐射力。
“两轴”——依托东西向和南北向综合运输通道形成的城镇集聚带,是城镇发展的重要地区,应优先发展。
“三区”——东北部城镇密集区,是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地带,洛阳未来经济增长最具发展潜力和活力的地带。中西部产业集聚区,大力推动工业化进程。西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区,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至2010年,市域总人口为680万,城镇人口326万,城镇化水平48%;至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740万,城镇人口480万,城镇化水平65%。
城镇体系总体发展策略:尊重自然生态格局,正视城镇发展条件的差别,实施分区城镇化战略,保护南部山区,集中发展中、北部地区,重点发展市域北部城镇密集地区。提升中心城市的产业能级,促进周边卫星城镇发展,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城镇职能结构: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强化重点城镇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完善综合型城镇的职能,提升专业型城镇的产业结构,形成主业突出、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分为四级六类。一级城镇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即中心城区(含吉利)。二级城镇为县域中心城市,包括重点县域中心城市(偃师、孟津、栾川),和一般县域中心城市(新安、伊川、宜阳、汝阳、洛宁、嵩县)。三级城镇为具有跨镇域影响力的城镇,包括承接洛阳市产业转移的卫星镇以及交通便捷、资源丰富、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第四级为影响力在本行政区范围的乡镇。
市域空间管制:适建区包括城镇、集镇以及独立工矿点的规划建设用地及发展备用地;限建区包括矿产资源开采区、一般农田、裸岩及荒草地、有林地、生态廊道;禁建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的核心景区、文保单位的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古墓葬区和大遗址保护区。
城镇建设标准:市域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符合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镇职能结构中的一级城市(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二级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原则上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三级城镇的人均建设用地原则上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四级城镇的人均建设用地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新农村建设目标:合理规划村庄布局,近期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繁荣、村庄布局合理、中心村服务功能完善的建设目标。
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内涵,远期改造农村传统产业,成为具有竞争力的高效产业,建设拥有现代文明生活及自身特色的新型农村社区,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文化、有技能、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城镇密集区协调发展目标:深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中心城市与其他各重点城镇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协调城镇的关系,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强化区内的联系,使本地区城镇发展形成合力,相互促进,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促进人口和经济向优势地区集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使该地区成为快速提升洛阳市场竞争能力和区域职能的重点地域。
市域环境保护目标:实行流域、区域综合治理。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于Ⅱ级,饮用水源水质和环境噪声等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市域旅游发展目标:具有国际影响的著名旅游城市,有较强吸引力的中国旅游目的地城市,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河南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中原地区的休闲度假胜地。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发展目标:在健全基础服务体系、实现提供均等化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提高整体建设水平,完善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建设社会公共服务优良的现代化城镇基础服务综合体系。
市域公路网规划目标:中心城区与周边重要城镇之间的单程出行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与南部山区重要城镇之间的单程出行时间不超过60分钟。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规划目标:统筹安排供水、节水、再生水回用、雨洪水开发利用和水资源保护等各个环节,合理利用各类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
给水工程规划目标:规划期内各城市和乡镇生活饮用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排水工程规划目标:完成合流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分流制排水系统。
供电工程规划目标:建立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的规划网架。保证供电质量,满足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
通信工程规划目标:完善网络结构和信息基础设施,实现数字洛阳;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的广播电视网络体系;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方便迅速的邮政服务网络。
燃气工程规划目标:近期城镇居民生活气化率达到90%,全市气化率达到80%以上。远期全市居民生活气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管道输送。
环卫规划目标:以各县城中心城区为中心,集中设置垃圾填埋场,宜阳设置两处垃圾填埋场,其余县城中心城区均设置一处垃圾填埋场。
四、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城市性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副中心城市,著名旅游城市。
城市主要职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河南省副中心城市,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原材料、能源生产基地,著名旅游城市,科研开发基地,中西部区域物流枢纽
城市规模: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205万,其中暂住人口46万;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00万,其中暂住人口82万。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0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约99平方米;至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294.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8.3平方米。
城市整体生态格局:南侧的龙门山-香山和北侧的邙山、黄河构成城市的南北自然生态屏障,周山-洛河-伊河间的大型生态绿色开敞空间自西向东贯穿城市中部,涧河、瀍河等南北向绿色通廊将东西向带形绿色空间串接,形成网络状的城市山水格局,中心城区、孟津、偃师等城镇组团分布于其中。
城市空间结构
1.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
红山、涧西、高新、洛龙、伊南五处产业区沿交通走廊环绕城市西南外围布局,生活区围绕在伊洛河和隋唐城遗址生态绿核周围,形成由内向外“绿心-生活-生产-绿环”
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
2.分片组团式的用地布局结构
各片区、组团的功能结构相对完整,组团与片区之间通过快速交通走廊连接;规划“一主两副”的复合型城市中心;以线性、枝状绿地为主的网络化绿地系统。
3.“五区一团”的城市分区结构
“五区”由洛河北岸的涧东分区、道北分区、涧西-高新分区和洛南分区、伊南分区组成;“一团”为黄河沿岸的吉利组团。
黄河与邙山位于“一团”与“五区”之间,布置大范围生态隔离区。五个分区之间由河流水系与基础设施走廊分隔,形成分区间隔离带。
分区规划建设指引:根据“五区一团”的中心城区分区结构和各区片特点,分别提出规划对策及建设控制要求,指导下一步城市分区规划。
空间管制区划:根据工程地质评价、地形地貌、遗址保护、地下水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划、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及城市建设现状等因素,对城区用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建区。管制范围为规划区范围。
居住用地与住房发展规划重点:整合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以涧西新中心的建设带动涧西居住用地改造和发展;综合治理老城、瀍河居住环境;加强洛南分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统筹安排城市外围村庄用地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完善市级公共设施体系,注重区级和社区级设施的配置,与城市发展结构相协调,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多级化、多中心发展。
工业用地布局:中心城区工业用地规划七个工业区,除瀍东工业区主要沿城市西南外环呈“L”型布置,北部为吉利工业区。规划专用货运通道联系各工业组团。
至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工业用地47.3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73
%,人均工业用地16.44平方米。地均工业增加值不低于25亿元/平方公里。
绿地规划目标:继承城市“山水格局”,改善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道水系,绿化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形成城乡一体的城市生态绿化系统。
景观风貌规划原则:严格保护“三山环抱、四水中流”的山水景观格局。加强城市外围山体的控制与保护,提高山体的可见性和可达性;山水环境的保护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结合,保证滨水地带及山地的公共性。
旧城环境整治目标:突出旧城风貌特色,协调历史街区周边风貌建设,改善旧城地区居住环境,增加经济发展活力,优化完善旧城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环境保护目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其他地区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市区噪声达标面积覆盖率大于90%。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原则:以基础设施为先导,适度超前,优先发展。重视水资源供给、能源供应、信息通讯安全,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公共安全与城市防灾
1.综合防灾
加强政府对城市安全的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统一组织、协调、指挥防灾减灾工作。
建立全市统一的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平台以及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加强灾害科学的综合研究,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法律和规范系统建设。
2.防洪工程
继续贯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防洪减灾方针。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防洪标准,健全蓄滞洪区和雨洪利用设施,保证城市防洪安全。
五、综合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1.发展目标
构建区域与对外交通综合体系,保障城市区域职能的发挥。
与郑州交通联系服务目标:机动车90分钟到达,城际客运45~60分钟到达。
2.发展战略
强化与郑州的交通联系,充分共享互用交通基础设施,提高区域交通可达性,巩固洛阳区域中心的地位;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加强与省内及中原城市群其他城市的快速联系。
郑洛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郑洛之间以城际轨道交通、快速通道为主体,其他公路为补充,机场协调共享的综合交通体系。
1.区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由郑西客运专线、洛阳-郑州城际轨道线和既有陇海铁路承担。
2.新建郑洛第二高速公路,形成由连霍高速、郑少洛高速、郑洛第二高速构成的郑洛高速通道。
3.提级改造G310国道、S320、S314和 S323为一级公路,形成郑洛之间的三条快速通道。
4.洛阳机场是国家中西部地区重要的机场,未来将是中原城镇群的第二机场;通过连霍高速、郑洛第二高速、郑少洛高速衔接洛阳与郑州机场。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目标
1.构筑“安全、高效、节约、可靠、和谐、多元”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为城市提供全面、多层次的交通服务。
2.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0%,95%以上的居民单程出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60%以上的居民单程出行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建立稳定、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保障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维持在国内生产总值的2%~3%,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应向公共交通建设倾斜,充分体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策略。
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名城保护原则: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处理好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保护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延续城市历史风貌,加强文物展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不提倡重建;立足长远、近远期结合,突出重点。
名城保护目标
1.总体目标:使洛阳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
2.近期以抢救和保护文物古迹与大遗址为主,保护整治历史文化街区;远期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展示,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和地位的提升。
整体保护框架:包括总体层面、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工业遗产及有价值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线路的保护。
七、城市发展时序
本规划明确各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着眼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实施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的转型。
近期建设重点(2010年):完善洛南分区功能,利用郑西客运专线建设的有利时机,集聚人气,培育洛南分区的生活服务职能,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向商贸居住开发。
洛北应结合污染企业的搬迁,启动隋唐城宫城的改造,合理控制西工的建设规模及该地区商业、商务功能的过度集聚,以展现城市特色为主。联合涧西区和高新区培育涧西商业中心,为发展成市级中心作准备。伊南应及早调整行政区划,将该地区纳入统一规划管理。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先行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开发作准备。严格禁止有污染的新项目进入。
中期发展(2015年):城市向北扩展,基本建成道北新区;扩大涧西-高新片区规模;改造瀍河东部地区。完善洛南的空间结构,改造置换关林工业用地以及洛龙科技园沿洛河的工业用地,工业集中布局在洛南的西南侧;继续完善服务职能,使之趋于合理与完善。伊南开发以工业为先导,在制度上采取措施,整体开发、统一集中建设。积极利用洛南的服务设施统筹考虑生活配套。
远期发展(2020年):将涧西中心提升为城市商贸服务中心,结合工业用地进行置换,加强涧西的商业职能。西工区重点在于历史展示,建成旅游服务、文化展示中心。伊南地区随着工业项目和就业人口的增加,建设居住生活服务设施,逐步减少在配套服务上对洛南的依赖,由工业区向工业主导的综合型新区转变。洛南地区重点强化商务功能,建成洛阳区域服务的重要载体。
八、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作为洛阳市城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服从本规划的规定。洛阳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法规文件,经法定程序,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后,落实执行。
九、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解释权属于洛阳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