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干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栾川县“四个突出”加大干部监督力度。
突出教育监督。该县把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开设的干部周末课堂讲座学习中增设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内容。
突出组织监督。该县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突出内部监督。该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议事决策,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强化同级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突出群众监督。该县健全干部监督举报制度,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换届考察中,加强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
(薛松甫 刘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