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 月14日至10月20 日,我市组织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将以下行为列入重点打击对象: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百日行动将充分应用《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武器,重点打击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工商、公安机关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行动将以下地方列为重点查处区域:瀍河、老城、西工、涧西、洛龙、高新等城区的都市村庄、城乡接合部以及小区。上述地区工商、公安机关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监控,反复清理。其他地区则继续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在昨日召开的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指出,打击传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负重加压,不辱使命,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国60周年献礼。
(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