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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7 日 星期    【打印】  
水价怎么调?问计于民
——市政府召开网民和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水价调整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孙利华 李松战) 现行水价该不该调整?如何调整?我市昨日分别召开网民座谈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对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在职能部门按程序举行听证会之后,市政府又广开言路,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面对面问计于网民,这在我市制定政策过程中还是头一遭。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使水价调整方案既体现国家节约资源的要求,又兼顾供需双方的利益,使其更加科学可行、切合洛阳实际。

  敞开问计于民的大门

  6日上午的座谈会,报名网民81人,实际到会59人。座谈会上,网民发言十分踊跃,现场气氛热烈,从上午8:30开始,一直持续近3个半小时。下午的座谈会共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以及社区居民代表、法律人士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等界别的18名代表参加。座谈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期间,与会人员对政府采取开放的态度问计于民给予积极评价,尤其是开了政府与网民直接交流的先河,为政府了解民意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通过政府部门的介绍,许多代表和网民对供水价格改革调整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合理调整水价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环境,有利于供水企业良性发展。

  部分代表和网民提出,水价调整要注意把握好调整幅度和出台时机,应控制在普通市民和企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防止由此产生市场连锁反应。有的代表和网民对供水价格调整可能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表示疑虑,建议政府对低保家庭进行补贴。有的代表和网民建议,政府在供水价格调整政策出台前,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供水成本的透明度。也有代表和网民认为,水作为公共产品,应通过政府加大投入、供水企业加强管理降低供水成本,缓解水价上涨的压力。

  综合改革调整水价

  近些年来,随着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加剧,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大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把推进水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在这一背景下,我市水价改革调整开始启动。

  据市发改委介绍,我市现行水价为2003年省发改委批准制定。6年来,全省有10个城市分别在2005和2006年调整过一次价格,而我市未调。目前我市水价主要有两个弊端:一是基本水价层次低,未设定用水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的约束性指标,不符合国家利用价格机制节约资源的要求,造成水资源浪费;二是水价分类复杂,对同等市场实行差别定价,形成价格歧视和不公平竞争。同时,水价长时间不变动,造成了供水企业亏损。6年来,社会综合物价指数上涨了23.1%,其中影响制水成本的电价上涨47.8%。市水务集团筹资进行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6年共投入2.07亿元,铺设城市供水管网346.5公里。至2008年年底,市水务集团共形成债务负担2.8亿元,矛盾的积累使供水企业难以持续经营。

  市发改委介绍,本次水价改革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以促进水资源节约和转变用水观念为主导,以理顺水价关系、疏导价格矛盾、实现企业经营和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同步推进水价改革和调整;充分考虑成本因素、建设需要和居民、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科学调整水价,多策并举解决供水事业发展问题。

  按照这一基本思路,本次水价改革调整方案突出了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改革。主要措施有两项: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合并水价分类,将原来的工业、商业服务业和行政事业三类水价统一合并为“非居民水价”,实行同等水价。二是突出“零利润”。对居民用水价格按成本价进行核定。三是突出政府投入。在制订水价改革调整方案的同时,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和价格补贴机制。对新建供水管网实行企业贷款政府贴息或补贴支持,建立“一户一表”户表改造基金,对低收入群体居民生活用水进行财政补贴。

  水价调整仍处于方案完善阶段

  据市发改委介绍,水价是省管价格。今年全省要完成各省辖市的水价改革调整工作,上半年列入计划的有洛阳等8个城市。目前,我市水价调整工作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改革调整方案的阶段。

  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水价改革调整规范、公开地进行了听证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宣传不够,部分网民不理解,认为信息公开不够。

  对此,市发改委表示,听证会发表的意见和形成的结论,只是政府进行价格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不是最终定价决策;听证会结束也不等于定价的全部过程结束,而是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此次座谈会就是再次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征求意见后,发改委将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与听证意见一并作为修改定价方案的依据。定价方案最终形成后,报市政府研究通过,再报省发改委审批。审批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将实行零利润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宋殿宇对广大网民热忱关注、支持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工作表示感谢。他说,水价调整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问计于民,问策于智,以保证水价改革调整方案更加科学可行、更加符合洛阳实际。市政府将认真吸纳网民和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善水价改革调整方案,充分考虑居民、企业的承受能力和供需双方的利益,慎重研究决策,按程序报批。

  宋殿宇表示,此次水价改革调整,市委、市政府将始终坚持五条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零利润原则。城市居民在基本用水定额内,享受零利润率供水。政府将考虑再制定一个优惠水价的定额,在优惠定额内,实行更加优惠的价格。二是始终坚持加大政府对供水基础设施投入的原则。政府投入主要用于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用于城市管网建设的补助。三是始终坚持惠民的原则。对低保家庭生活用水,政府给予补贴,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调整而降低。四是始终坚持鼓励节约用水的原则。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在基本用水定额以上,实行梯次加价,以促进节约用水。五是坚持差别化用水原则。对国家鼓励类产业实行优惠水价,对限制类产业实行浮动加价,对高耗水行业实行高额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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