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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宜阳新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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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新发展 实现新跨越 打造新宜阳
U字形精品线路“变脸”
血铅事件 貌似无责的责任者应问责
期待严惩酒后驾驶常态化
对醉驾者就应零容忍
不同凡响
思想火花
单位惩罚醉驾 是法治时代悲哀
语丝画解
双拥花开别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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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期待严惩酒后驾驶常态化
  【新闻背景】8月15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限处罚。                (8月15日《新京报》)

  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酒后驾驶行动,实行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等“四个一律”,实属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必要举措。

  可以想象的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与严厉惩处的威慑下,在这两个月时间内,酒后驾驶现象会大为减少,但问题在于,此次严厉整治行动结束后,酒后驾驶现象依然可能会慢慢抬头。笔者建议,将严惩酒后驾驶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将“四个一律”作为常规性处罚措施。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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