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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积极服务经济建设
促进“惩防一体化”
机制建设
涧西区检察院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以绿竹品格励志笃行
突出文化建设 营造和谐氛围
开展“检察进校园”活动
洛宁县检察院
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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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孟津县检察院
促进“惩防一体化”
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孟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和预防工作两手抓,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使预防和办案工作达到了双赢效果。

  一、建立预防、自侦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制度”。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将发现、收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及时移交举报中心管理。自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预防部门,进行双向信息交流。同时自侦部门结合办案实践,将发案原因、作案手段等信息以及发案单位暴露出的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预防部门反馈,便于开展案前预防。今年以来,该院预防部门共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相关信息12件,均及时移送到举报和反贪、渎检部门进行了初查,其中初查后立案2件。同时自侦部门向预防部门提供案件信息16条,帮助预防部门查找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5个,促进了预防部门的检察建议工作。

  二、建立预防、侦查部门间的“个案预防资料移交制度”。在案件不立案、立案、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前,自侦部门均要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接通知后要及时跟踪,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资料和案情进行查阅分析,了解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搞好案中预防。对于自侦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应由预防部门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要求及时提供给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应提前介入,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助调查分析,保证和促进案中预防工作。今年以来,预防部门共介入案件调查6次、参加审讯8次,自侦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移送案件有关材料复印件28份,通过沟通配合,有效地实现了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共享,达到了“惩中有防、防中有惩”的效果。

  三、建立预防、侦查部门间的“工作分析研究制度”。预防和自侦部门定期总结和交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变化态势,研究防范对策,有效增强“惩防一体化”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该院在办理了卫生系统2起玩忽职守案件后,及时召开了“侦防”联席工作会议,对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共同研究和探讨。随后,该院又召开了由卫生部门领导,各科室、所、站、中心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对策,保证了该系统工作的正常开展。

  (王占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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