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罗孝民 通讯员 赵信)彩砖铺地、花木林立、健身活动器材一应俱全的现代化“两程广场”近日在嵩县田湖镇程村“两程祠”门前落成,为前来旅游观光的游客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该村支部书记程红杰说,这是推行“4+2”工作法带来的可喜变化。
嵩县结合实际,以“六新”创新推行“4+2”工作法全面实施。
出台文件“新”,提出了推行“4+2”工作法要达到的六个方面的初步成效,即立足实际、科学发展,化解矛盾、保持稳定,村民决策、民主管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科学规范、监督有力,提升民智、和谐文明。
坚持原则“新”,提出推行“4+2”工作法应把握的四个基本原则,即必须坚持“依法治村”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必须坚持“尊重民权”与“提升民智”相结合,必须坚持“科学规范”与“监督有力”相结合,必须坚持“立足长远”与“解决当前”相结合。
方法步骤“新”,全县将创新推行“4+2”工作法分解为宣传培训、试点探索、全面推广、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目前,全县首批确定的57个村,第二批确定的198个村,都严格按照“4+2”工作法的相关要求决策实施村中的重大事务。
宣传培训“新”,各乡(镇)村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设施、乡镇党校等阵地,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两委”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熟悉掌握“4+2”工作法的相关要求。
标准规范“新”,为确保规范推行“4+2”工作法,县委专门制定了《嵩县创新推广“4+2”工作法实施细则》,印发到每一个农村党支部。
督导措施“新”,县委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建立了专门督查台账,坚持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排队,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明察暗访,适时通报,奖优罚劣。
“4+2”工作法的推行化解了一些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