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针对网上流传的“武汉硚口城管打死大学生”一事,武汉硚口区区长回应称,被打者只是受伤,并没有死。并称,打人者是临时聘请的协管员,已经被全部辞退。(8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在公民与执法者之间,忽然多了一个捣糨糊的“临聘人员”,这就好比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时候多了一个可以“不依法”的豁免权:对职能部门来说,最大的代价无非是开除“临聘人员”;而对公民来说,合法权利很受伤。但是,仔细推敲下来,“临聘人员”并不能算什么特别豁免权,该追究的责任还是要追究,道理很简单:“临聘”人员又不是陨石,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谁用谁负责,谁带谁负责。即便“临聘人员”来路不明,但其执法权是谁给的?日常管理总有个归口对象吧,那么,相关公职人员要不要负个“领导责任”?
“临聘”与否,只是劳动合同上的差异,既然出事了,只要有涉公权,相关人员与部门恐怕都推卸不了相应责任,而绝不应“开除临聘人员”点到为止。临聘也好,正式也罢,这就和男职员与女职员的区别一样,本质都是工作人员,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情,问责与惩戒机制也不应有区别对待的道理。
(宋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