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15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组织统一行动两次,每次行动全市共设检查点89个,先后出动警力1832人次,查车14840台次,查纠酒后驾车262例,醉酒11例,处罚其他违法行为2306例,暂扣驾照263本,行政拘留37人(含无证驾驶)。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整治,目前已呈现酒后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酒后驾车交通肇事案件明显下降的良好态势。
为进一步加大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力度,按照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从8月24日至8月30日在全市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整治周活动。此次整治活动不仅晚上查酒后驾车,中午也会加大警力严查。
此次活动的集中整治点为九都路王城大道口、中州路定鼎路口、中州路七里河岗、中州路十字街岗、中州路高架桥岗、龙门大道开元大道口、古城路西苑桥南头等;同时,全市宾馆、酒店门前及车流辆较大的路口也将是重点整治部位。
“四个一律”,铁规严整酒后驾车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要求全市交警各部门,对酒后驾车查处一定要从严,各单位要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集中警力,提高拦查的频率,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专项整治期间,对酒后驾驶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充分用足法律,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对酒后驾驶,要坚持“零容忍”,绝不允许开口子,绝不搞“下不为例”。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要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规范执法,教育处罚相结合
市交警支队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范执勤点设置、检查的方式方法、执勤执法用语和执法绩效考核。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用群众语言、群众能够接受的方式执法,坚决避免因民警态度生硬与群众发生冲突。要配备完善执法装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呼气、血液检测。对意识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当事人,要依法约束至酒醒,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意外。
采血车和医务人员随警行动
为提高整治效率,市交警支队要求各执勤大队联系本辖区医院一辆采血车和医务人员随警行动;事故大队要安排足够的采血员对各单位采集的血样进行检测;法制室安排好人员及时报批拘留手续;政治处和督察队要加大检查力度;法制警务科要及时掌握路面情况和警力的调配。坚决禁止追车、强行拦车,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高国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