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 邹声文 张宗堂)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许宗衡、刘友君、崔明杰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宗衡,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刘友君,均因涉嫌严重违纪,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此前已决定罢免他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许宗衡、刘友君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河南省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鞋城皮革(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崔明杰,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本人提出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此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已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崔明杰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