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当前正值学校开学和学生报到入学高峰时期,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狠刹公车私用不正之风,现就严禁用公车接送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用于接送学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和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并对所属人员及二级机构加强监管。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公安、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近期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公车接送学生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对顶风违纪,继续用公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并严肃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洛阳市纪委 洛阳市监察局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