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张女士打来电话向本报投诉,8月30日,她到一家网吧发电子邮件,上网不足5分钟,收银员却按1小时上网时间收费1.5元。张女士对此感到很费解:这样的收费方式合理吗?
网吧计费方式混乱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昨日下午走访了我市近10家网吧,发现不少网吧计费方式混乱。
8月31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老城北大街一家名为“自游空间”的网吧。网吧内标明上午上网每小时1元,记者在网吧内上网10分钟,临走时电脑计费软件显示上网费用为2角钱。等记者到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要收5角钱。收银员说,上网不足半个小时要按半个小时计费。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中州东路的“怡娜”网吧,在此上网3分钟,收费1.5元。收银员说,上午上网每小时收费1.5元,只要你开机登录,即使没上网,也同样按上网1小时收费。
经常到网吧上网的市民李斌说,对于网吧计费混乱,消费者感到很无奈,虽然明知道这样收费不合理,但也没有办法,结账时收银员收多少钱就得给多少钱。
计费软件藏“猫腻”
据了解,现在市场上的“网吧收费软件系统”类别繁多。为了抢占市场,一些软件公司迎合网吧需求设计出可自行调整时间的计费软件。
“目前,各家正规网吧都装有各种网吧管理软件,这种管理软件除了实时监控用户上网情况外,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计费。”曾做过网管的刘先生说,从消费者登录上网时开始,管理软件就在自动计时,而网吧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是由网管操作,可以随时调整。一些网吧计费往往以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计,根本没有精确到分。
八角楼金街附近一家网吧的老板说,现在市区拥有百余台电脑的网吧比比皆是,每天有那么多人来上网,周末时来上网的人更多,如果为了给一些短时间上网的顾客找几角零钱,肯定会影响其他上网顾客登记,网吧按整数时间计费,可以免去这些麻烦,而这些早已是业内不成文的规矩。
市消费者协会相关人士说,网吧这种计费标准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拒付“超时”的费用。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商家经营必须明码标价,网吧“四舍五入”的计费方式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见习记者 王蕾 实习生 赵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