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不征个税
贵阳一在建立交桥垮塌 4人受伤2人失踪
广告
公告
国产甲流疫苗即将正式投用
河南确保 全年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
“曹县帖案”发帖青年
获国家赔偿
社保档案未经批准
不得销毁
如何看待近期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现象
公 告
招标公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9 年 9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税务总局:
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不征个税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 何雨欣 李延霞)记者8月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在下发的通知中明确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通知称,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称,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通知指出,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