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石海涛)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方便交通违法驾驶人处理相关事务,9月1日起,洛阳市区交通违法罚款改由邮政网点代收,而处理市区交通违法事宜,无需到交通违法所在辖区大队,可以就近在任何一个交警大队处理。
根据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工作安排,2009年9月1日零时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的交警执罚异地代收系统。新的系统启用后,我市交通违法罚款代收工作改在中国邮政所属的39处营业机构网点办理,洛阳银行(原洛阳市商业银行)不再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
为了方面交通违法驾驶人,从即日起,驾驶人接到交通违法罚款通知单后,不必再到开罚单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交警提醒,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高速大队的开出的处罚通知单可以到市区各交警大队处理,市区各交警大队开出的处罚通知单同样可以在特勤大队、高速大队处理。吉利区及其他各县(市)交通违法通知单仍在本县(市)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