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未果事项周报》反映的“瀍河回族区旭升村村委会违法建设塔式广告”问题。
2008年6月,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发现瀍河回族区旭升村村委委违法建设塔式广告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洛规停第085号),旭升村村委拒不执行。2008年8月4日,市规划局将该问题按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市法制局,2008年8月6日市法制局会同市规划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旭升村村委会已经部分拆除该非法建筑,市法制局要求规划局及时关注拆除的进展情况,并加大监管力度。2009年7月18日,城市规划执法巡查时发现该塔式广告已经建成。
旭升村村委会违法建设广告塔到2008年8月部分拆除至今,长达一年时间,塔柱一直未动,塔顶仍原状放在塔柱旁。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其不管不问,未再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监管拆除工作的进展,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市周报办理事项评价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