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偃师市工商局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洛阳市各县(市)区获此项殊荣的仅此一家。
近年来,偃师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叫响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活跃一片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真正叫响了商标品牌。截至目前,偃师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级著名商标17件,注册商标总数达721件,省级著名商标和注册商标数量均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一。
企业做大做强,少不了一张对外的“名片”——商标。近年来,为改变偃师市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先天不足,偃师市工商局大力宣传商标功用,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每年筛选几件市场竞争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重点培育,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并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元和10万元。
2007年,“花都”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偃师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零的突破。2008年,偃师再添“西银”、“盛美”、“力补金秋”3件省级著名商标,加上原有的“香山”、“轻捷”、“龙立”、“虎力”、“花威”、“新建”等著名商标,偃师市省级著名商标总数达17件。今年,偃师市又积极申报河南省著名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
(黄伟伟 上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