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辉强在陕西抢劫杀人后逃窜至孟津县,又抢劫一辆面包车。不曾想,他在汝阳县销赃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昨日,汝阳警方对其提请逮捕。
盗车销赃被抓
8月26日下午4时,汝阳县公安局三屯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一名外地人驾驶一辆五菱之光微型轿车来汝阳寻买主。民警们初步判断,卖车人有犯罪嫌疑。经商议,派出所决定派出便衣民警以购车为名接近犯罪嫌疑人。
当日下午5时许,派出所安排的“买车人”与犯罪嫌疑人接头后,以试车为名将车开至三屯乡郭庄村。埋伏在村里的民警仝江波、郭世义冲上去拦在车前。卖车人见此情景竟然夺门而出,向路边的玉米地里逃窜。郭世义一个箭步蹿上去将其扑翻在地,但犯罪嫌疑人凭着一身蛮力挣脱了束缚,竟然向民警反扑。两位民警一同与其展开搏斗,成功将其制服。
被带回派出所后,面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竟然没有任何反应,像个哑巴。
见民警跳车就跑,与民警搏斗,面对审讯一言不发……种种意外迹象表明,此人身上背负重案!
竟是杀人逃犯
当晚8时许,民警登录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系统对被截获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进行查询,当即查出该车是2009年7月14日入的户,车主是董某。民警一边同车主联系,一边加紧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来终于开了口,但只说了一句话:“我叫李辉强,陕西宝鸡人。”别的就再也不说了。
通过网上查询,民警发现宝鸡名叫李辉强的同龄人中没有一个与犯罪嫌疑人相吻合。民警灵机一动,将“李辉强”3个字输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库查询,有了重大收获:陕西省富平县刑警大队于2001年10月17日上网公布的一名逃犯叫李辉强,系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孙家村人。信息显示:2001年9月12日晚,李辉强涉嫌在阎良区张桥镇北应村杀人劫车。
接着,民警又从孟津方面得到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2009年8月25日,韩某到孟津警方报案,称其8月24日中午遭到抢劫,两名歹徒将其捆绑后强迫其喝下两瓶白酒,将其手机、现金和一辆五菱面包车抢走。
终于低头认罪
在掌握了大量信息之后,审讯工作重新展开。在铁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李辉强不得不低头认罪。
据其供述:8月23日下午,李辉强与同伙刘碾商量,一起到孟津县以租车为名抢劫出租车。8月24日,二人租韩某的面包车赶到偃师,将司机捆绑后,搜出现金100余元,又逼迫司机喝下两瓶白酒,于当天晚上将韩某拉到伊川县水寨镇,将韩某捆绑在一根电线杆上,而后将抢来的面包车开到汝阳销赃。经进一步讯问,犯罪嫌疑人李辉强对2001年9月曾伙同他人在富平县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6日23时许,民警在汝阳县三屯乡将犯罪嫌疑人刘碾抓获。
本报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申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