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3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江苏宿迁市考察团来洛
伊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示范段月底前开工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不是简单的涨工资
广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伊河市区段
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甲流,今秋走向何处?
专家:初诊病人没必要 挂专家号
继续探索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律
更好把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向前进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9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伊河市区段
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征地拆迁的通告
洛政通[2009] 8 号
  为提高伊河市区段防洪标准,保护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实施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现将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上游自龙门焦柳铁路桥,下游至偃师市顾县镇杨村入洛河口,全长45公里,伊河两岸河道控制蓝线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洛阳市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并依法予以拆迁补偿。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形式的建(构)筑物,不得抢种、抢栽苗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违者,一律不予登记,不予补偿,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对违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搭建的各类违章建筑,各种种植作物、养殖水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十日内自行拆除、清收,并停止新的建设、种植、养殖经营,违者将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给予相应处罚。

  四、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由洛阳市伊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偃师市人民政府、洛龙区人民政府、洛阳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用地、拆迁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五、为确保伊河市区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对工程建设应给予大力支持,对无故阻挠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的,将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09年9月5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