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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9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省督察组肯定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立)9日至10日,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郭俊民为组长的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督察组一行,到我市检查指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督察组先后到偃师市和河南科技大学,实地考察我市城镇居民和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详细询问居民参保和报销情况,并与群众和学生代表亲切交谈。

  昨日上午,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汇报会上,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宋殿宇代表市政府向督察组汇报了我市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

  据介绍,2007年7月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批试点城市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了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医保制度运行平稳,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市于2007年试点改革开始制定政策,2008年和2009年又两次调整完善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将“个人缴费标准、享受报销比例、住院门槛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等群众最关心的、经济负担最重的现实问题,作为制定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核心和重点。

  截至2009年8月,我市参保居民61.6万人,其中一般居民24万人,大学生6.6万人,中小学生18万人,低保对象13万人。全市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4.5万人次,人均住院医疗费支出2193元。

  郭俊民代表督察组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上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宣传到位,成绩突出,各项指标均已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洛阳积极探索,敢于创新,比全省提前一年启动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成功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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