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应当选择适当的时间,不然,就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般来说,若是利用电话谈公事,应尽量在受话人上班10分钟以后或下班10分钟以前拨打,这时对方可以比较从容地应答,不会有匆忙之感。除有要事必须立即通告外,不要在他人休息时间打电话。例如,每日早晨7点之前,晚上10点之后以及午休时间等。在用餐之时拨打电话,也不合适。
不能在他人的私人时间,尤其是节假日时间去麻烦对方。另外,要有意识地避开对方通话的高峰时段、业务繁忙时段、生理厌倦时段,这样通话效果会更好。
打国际长途时,要注意时差问题,否则难免出洋相。
控制通话时间。在一般通话情况下,每一次通话的具体时间应有意识地加以控制,基本的原则是:以3分钟为限,千万不能如决堤之水,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倘若因特殊原因,通话时间较长,即超过3分钟,这时应先征求一下对方意见,并在结束时略表歉意。
注意受话人的反应。比如,可以在通话开始之时,先询问一下对方,现在通话是否方便。倘若不便,可约另外的时间,届时再把电话打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