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流金,巾帼争辉。洛阳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后1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双合格”四大主题活动为载体,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和谐洛阳建设的伟大实践,在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先进、社会和谐中创建佳绩、实现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统筹兼顾促发展,带领妇女服务大局立新功
10年来,全市广大妇女迸发出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发挥自身优势,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妇联大力实施“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加大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力度,在全市建立妇女科技培训基地258个、示范基地544个,培训农村妇女100万人次;积极实施“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切实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在增收致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精心组织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150多万人次;切实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培育妇女骨干,涌现出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
在城镇,各级妇联积极鼓励、引导广大女职工立足本岗建功立业,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举办“创业就业服务月”、“春风送岗位”等系列活动,协调安置20余万下岗失业女工,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班312期,培训下岗失业妇女3.8万人次,一大批妇女走上了自主创业道路。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洛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百货楼女子岗、公交101路1135号车组、偃师市环卫处清扫清运队、工商银行小街支行三八储蓄所等1410个“巾帼文明岗”成为妇女成才的阵地、行业文明的窗口。
彰显文明扬美德,为和谐洛阳建设作出新贡献
“五好文明家庭”、“感动河南十佳母亲”、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放飞妇女心中的歌”歌咏大赛、“千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热情迎奥运、文明我先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促进了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乔文娟、邓志芳、马金凤、王绣、张素丽、黄学花等一批批优秀女性撑起了和谐洛阳建设的半边天,树立了洛阳女性群体的良好形象。10年来,全市涌现出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391人、巾帼建功标兵187人。在各级妇联实施的“农家新生活建设工程”中,全市近10万户家庭签订了“知荣辱树新风家庭承诺书”,创建妇女文化活动阵地600多个。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程,全市建成“留守儿童之家”112个,居全省前列,直接受益留守流动儿童近6万名。“春蕾计划”共募集资金383.84多万元,兴建春蕾小学4所,资助春蕾女童14772人次,帮助6842名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旗帜鲜明抓维权,保障妇女权益构建新格局
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协调组和联席会议制度、12338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维权法庭、“110”反家庭暴力指挥中心和致伤鉴定中心、受困妇女儿童避救站、少女救助中心等维权组织和机构。上届以来,就妇女参政、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卫生保健、婚姻家庭、贫困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项报告20余篇,向人大、政协提议案、建议300余件;配合司法部门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扫黄打非和挽救失足女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强基固本抓队伍,组织建设迈出新步伐
10年来,“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年”、“提高妇联干部素质年”、“妇联系统能力建设年”、“五大工程强力推进年”、“双争双强”活动相继开展,使全市妇联基层组织从组织建设到队伍建设,从作风建设到能力建设,从制度建设到长效机制逐步完善、逐步深入。目前,全市乡镇农村社区妇联组织组建率均达到100%,90.6%的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了妇女组织,基本上实现了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目标。
凝心聚力谋发展,优化妇女发展新环境
10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积极贯彻男女平思想,推动了洛阳妇女运动的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了《洛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洛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力度。各级人大、政协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妇女问题的监督视察,督促有关妇女儿童提案、议案的落实。维护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妇女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女干部的培训和选拔得到高度重视,一大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市县两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率提前达到两纲两规划要求,配齐配强了村两委、社区两委女干部,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有所提高。广大妇女自身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妇女整体受教育程度大幅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增多、比重不断增大,洛阳妇女发展和妇女运动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石富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