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年票发售秩序,15日,市年票办又撤销了5个违规旅游年票发售点。
市年票办查明,第06050(位于西工区中州中路172号迅达邮币行)、06128(位于西工区新华宾馆)号年票发售点,在第三阶段规范整顿旅游年票发行秩序工作开展以来,顶风违纪,不按规定自行撤销违规设立的年票代售点,继续私设代售点销售年票;第06023(位于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2号佳能复印店)、06108(位于涧西区岳阳路13号)、06113(位于偃师市李村镇李兆村)号年票发售点不按规定发售年票,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为严肃纪律,市年票办研究决定,对以上5个年票发售点予以撤销,没收其质保金,对未售出的年票(卡)暂不兑退,待两个月后所售出卡不出差错再予退卡。
市年票办负责人强调,今后各年票发售点均不得设立年票代售点。凡发现以各种名目私自设年票代售点或以虚假广告欺骗游客,不按规定为购卡者注册信息或注册信息错误的违规行为,将继续依法进行查处。
这名负责人还透露,旅游年票秩序整顿以来,我市已有10个违规发售点被撤销。如今,全市还有旅游年票发售点107个,可以满足市民购买年票的需要。 (张亚武
杨同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