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海钦、黄元元带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介绍,2006年12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城市渠道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城市区内的渠道主要有中州渠、邙山渠、大明渠、秦岭防洪渠、铁路防洪渠和新区景观水系,渠道总长120多公里。
执法检查组一行察看了新区一支渠、体育场湖、中州渠长乐街段等渠道管理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对进入渠道水质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渠道的维护和养护工作,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市长助理李雪峰等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