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督察组一行,到偃师检查指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自2007年9月偃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偃师市坚持贯彻“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方针,细化措施,精细管理,扎实工作,保障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目前,偃师参保缴费城镇居民达到24758人,参保率达97%。
省督察组对偃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偃师的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各县(市)区的前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希望偃师加强督察管理,严格落实补贴政策,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