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刘伏虎)一个犯罪嫌疑人在使用抢夺来的购物卡购物时被当场抓获。
2日16时许,偃师市民张某在偃师市富康巷中段被一名骑摩托车男子抢走皮包,包中有现金600余元、手机一部、某大型超市购物卡数张。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在对受害人进行回访中,民警发现一张受害人用购物卡消费时商家出具的一张消费票据,在该票据上显示有该购物卡的号码,民警遂与该超市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安排民警布控。3日上午,超市经营人员发现有人持被抢的购物卡购物,当即通知了正在蹲守的民警,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审讯中,民警吃惊地发现,24岁的犯罪嫌疑人牛某竟然是一家理发店的小老板。牛某不仅对抢夺张某皮包的事供认不讳,还陆续供认自今年5月以来,他白天理发,晚上骑摩托车上路对夜行女子实施抢夺。他先后在偃师市区洛神路、商都路、华夏新村等路段作案30余起,抢夺现金6万余元。
昨日上午,牛某被偃师警方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