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桂林10月15日电(记者 陈瑞华 蒋桂斌 郑天虹)广西阳朔热气球失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初步认为,失事热气球属超范围飞行。
据了解,此热气球属于东莞市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记者看到一份《广西地区合法热气球登记表》,上面写明,东莞美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东,在广西短期备案飞行。据了解,这个公司今年7月在阳朔获得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为使用热气球从事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飞行时间为今年7月10日~12月31日;飞行区域为:以阳朔县莲峰村N24°46′E11O°29′为中心,半径6公里范围内。但此次失事热气球飞行直线距离、飞行高度都超过许可范围。
10月14日6时30分,事故热气球从阳朔县红旗码头起飞,于7时30分左右飞到荔浦县马岭镇德安村山面屯上空,在降落过程中气瓶发生漏气燃烧失事,热气球上7人中4人死亡、3人轻伤,4名死者和1名伤者为荷兰籍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