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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洛阳高峰论坛之高端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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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区域发展
规划遗址保护
两大历史文明的 直接“对话”
兄弟城市应
共同承担大遗址保护的历史使命
伟大的文明
“牵手”伟大的城市
追求城市和遗址 保护的和谐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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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结合区域发展
规划遗址保护
——访北京市文物局 副局长王丹江
  北京市被列入大遗址保护项目的有周口店遗址、圆明园遗址、琉璃河遗址、长城、京杭大运河等5处,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市在遗址保护方面经验颇丰,但在昨日召开的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上,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王丹江却谦虚地表示:“我们是来学习的。”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的大遗址保护项目中,圆明园遗址与部分京杭大运河位于城市核心区,与城市发展关系密切。近年,北京市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

  1999年,北京市制定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对圆明园大宫门以及九州清晏等48处景点遗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了长春园宫门、含经堂遗址,并修缮了正觉寺和剩余圆明园围墙。2000年年初至2002年年底,北京市又对圆明园内占用单位和居民住宅进行了大规模的搬迁,搬迁居民785户,迁出驻园单位12个,拆除各类杂乱房屋5万多平方米。经过彻底整治,圆明园遗址的保护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善。

  2007年以来,北京市文物部门牵头开展了京杭大运河调查工作,实地调查了运河沿线100余处相关遗迹,分析各遗迹与大运河的关系,筛选并最终确认与运河直接关联的遗迹共计40处。根据“整治两线景观、恢复五区面貌、重现京郊六景”的修缮保护思路,北京市对部分景区进行了重点修缮保护。如今,修缮后的南新仓对社会开放,已成为展示运河文化和北京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

  在多年的遗址保护工作中,北京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经验。一是文物保护计划先行,遗址保护规划与城市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为遗址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二是依法履行方案报批手续,在规划基础上,涉及文物保护、遗址加固、新建工程等,均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以确保实施方案的合法、科学、合理;三是建立专家评审参与机制,在大遗址保护、展示方案实施前、中、后各阶段,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

  对于今后大遗址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北京市文物局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对大遗址进行全面系统调查,包括其历史沿革、分布情况、保存现状等,加强基础资料、历史文献的整理研究工作;其次,应进一步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求,按照总体规划对大遗址保护涉及的区、县不同定位,尽快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再次,应事先制定多个年度的经费或环境整治计划,纳入当地城市改造发展规划中,以确保保护经费持续、稳定地投入;最后,应注意培养人才,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大遗址保护工作。

  记者 石蕴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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