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伪造煤炭经营资质,非法从事煤炭经营的案件。
据了解,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凡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方能经营。偃师某公司为从事煤炭购销业务,竟然将别的公司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换成本公司的名字,然后将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经营范围涂改为“煤炭购销”,从事煤炭销售活动。经过核实,该公司非法经营煤炭2万余吨。
由于该公司实际上不具备煤炭经营资质,工商部门根据《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
(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