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安县五头镇大洼村全村有千余口人,2001年该村抓住国家退耕还林的机遇,3年内把所有耕地全部栽上了大粒樱桃树,退耕还林每亩每年补贴140元;发展樱桃每亩成树年收入达15000元;从种田中解脱出来的劳动力外出打工每人每年可收入8000元至12000元。
另外,樱桃产业还带动了观光、旅游及餐饮服务业的发展。退耕还林让村民们尝到了“甜头”。日前,《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6大国家级媒体记者在新安县五头镇大洼村采访。
听着村支书郭丛壮的介绍,环顾着房前屋后、田间沟内密密匝匝的樱桃树,大家对该村退耕还林所取得的成效赞叹不已。为集中报道全国在退耕还林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国家林业局牵头组织上述6家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新安县作为河南省唯一的一个县接受采访。
新安县位于小浪底库区南岸,属浅山丘陵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6.6万亩,是国家2000年首批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之一。为搞好退耕还林工作,该县建立了目标管理体制,坚持退耕还林与经济发展、兴县富民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因地制宜,开展造林工作,并严把“整地关、种苗关、栽植关”。
在造林机制上,落实“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推行荒山拍卖、承包,明确责、权、利,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产,对于无人承包的困难造林地,实施工程造林、专业队造林、招标造林。同时,及时兑现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维护退耕还林农户权益。
截至目前,该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39.09万亩。2008年,该县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称号,通过退耕还林,不仅美化了生态,也使农业增收、农民致富。
据测算,全县退耕还林工程涵养水源总量可达到54.7亿立方米,每年减少土壤流失1052.6万吨,可吸收相当于592万吨标准煤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发展以樱桃、核桃、柿子为代表的经济林3万余亩,仅进入盛果期的经济林年产值可达6000多万元。
退耕还林工程把农民从粗放耕作、广种薄收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进城务工或发展养殖业,该县退耕还林农户共发展养殖124.5万头(只)、新建蔬菜大棚120座、年劳务输出3万人次。
(郭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