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宿迁市某乡初级中学初三年级同学下楼集合过程中,年级主任邵某当着同学们的面喊腿脚有残疾的学生徐某“小瘸腿”的绰号,致使该生受到刺激而精神分裂。
此案虽属特例,但现象并非个别。同学之间互喊绰号,在一些学校里司空见惯。尽管校方屡有禁止,可在同学之间嬉闹时,带有歧视性的绰号仍时有出现,给对方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可想而知。
更有甚者,一些教师也喊学生绰号。或许邵老师感觉有点冤枉,因为,当他对着楼上大声喊“‘小瘸腿’都下来了,你们还不快点”时,本意是表扬徐同学的,就因为有“小瘸腿”三个字,结果好心办坏事。为什么教师一喊就造成如此后果?可见教师口中无小事,他的一句话可能改变一个学生的命运,也可以毁了他的一生。
同学之间互喊绰号应当批评,教师喊学生绰号更不应该,因为喊的是绰号,伤的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