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公磊 李京华)江苏省常州市一楼盘在销售广告中称,这个楼盘是由国际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设计。但事实并非如此,贝聿铭认为这个楼盘的虚假宣传已损害了他的名誉,于是将开发商及其股东等起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楼盘开发商及其股东分别向贝聿铭赔偿损失20万元。
2008年,常发置业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开发一商品房住宅项目。同年7月,常发置业公司在该住宅项目周围悬挂的大型户外广告牌中使用“常发地产携手国际大师贝聿铭”等表述,并在广告牌上使用贝聿铭的巨幅照片。同时,售楼处发放的宣传资料里也使用“贝氏设计,百年传奇”等表述,包括贝聿铭的照片。
2008年6月,常发置业公司的股东——常发地产公司在其公司网站上发表的两篇宣传文章中,使用“更是融入了国际建筑大师贝聿铭的建筑风格”和“力承国际建筑大师贝聿铭作品之精髓”等表述。
贝聿铭认为这个楼盘的虚假宣传已损害他的名誉,于是将开发商及其股东等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常发置业公司未经贝聿铭许可,在广告中将并非贝聿铭设计的楼盘描述为由他设计,这种行为侵犯了贝聿铭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常发地产公司的行为同样侵犯了贝聿铭的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