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李立)昨日,从洛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至2010年2月5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据介绍,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涉及我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这次专项检查活动还要求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将拖欠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招用人员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情况,在12月10日前报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等难题,农民工朋友可随时拨打24小时投诉电话63221615,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单位,可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