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区东明小区、江南绿苑小区配建的廉租住房,经过近一年建设,现已竣工,具备了入住条件,根据《洛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物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配租对象
洛阳市城市区已纳入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
二、房源位置
1.东明小区位于洛龙区洛白路与洛常路交叉口,共210套,单套建筑面积53平方米;
2.江南绿苑位于涧西区秦岭路西侧与瀛洲路北侧,共216套,单套建筑面积52.4平方米。
三、报名时间
11月23日至30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到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资料交所在社区。
四、申请实物配租需提供的资料
1.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家庭经济收入证明;5.住房状况证明。
五、要求
1.申请配租的家庭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和应提供的资料报所在社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2.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实物配租保障住房,如发现多处申请或以家庭成员分别申请的取消其三年实物配租资格、一年廉租住房保障;3.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或子女,不得有两套(处)以上住房;4.申请家庭成员不得有未过户可继承的房产。
六、各城市区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瀍河回族区:南新安街87号四楼;电话:65171960。老城区:中州东路318号四楼;电话:62629855。西工区:九都路58号五楼;电话:63229950。涧西区:太原路58号红叶宾馆六楼;
电话:68611876。洛龙区:洛龙区开元大道行政中心732号房间;电话:65156732。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C403号;电话:64313850。
七、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监督热线:12345、12388;市房管局监督电话:62786883;市民政局监督电话:63910713。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