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曾红林)今年7月17日,市优化办通过本报通报了两起涉企乱收费案件,其中一起是偃师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物价部门核准,向商户收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工本费,同时未经备案对商户罚款。
在通报这起案件时,市纪委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实行涉企罚款、收费、检查等备案制度。行政机关对企业进行罚款、收费,应当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企业注重教育纠正、轻微违法不罚款、较大数额罚款听证、罚款收费从低、罚款收费备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并向市委、市政府、市优化办、市减负办等履行报备案程序,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经济环境是竞争力、生产力。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建设最佳发展环境城市”的战略目标,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线,不断优化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环境、效能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创业环境。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通过多项举措注重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以来,我市对涉企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保留项目113项(其中降低收费标准21项),取消和停止收费项目33项。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各县(市)、区均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监督制度,市本级40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并在网站上公布。三是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完善了工作协调机制、环境监控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了长效机制建设。四是严肃查处损害发展环境和行政过错案件。
与此同时,我市还通过规范运行首席服务官制度、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设立经济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等措施,不断创新行政服务方式,为企业在洛阳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据悉,目前,我市52个行政部门的504个行政审批项目已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企业请办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平均7.77天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