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业合作协会等23家社会团体(名单附后),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对洛阳市工业合作协会等23家社会团体给予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洛阳市工业合作协会等23家社会团体自送达之日7日内到市民政局接受处罚和领取听证通知,否则,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处罚规定,可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团体名单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洛阳市工业合作协会 经贸委
洛阳市电修电气工程师学会 发改委
洛阳轴承物资信息协会 商业局
洛阳市人口学会 计生委
洛阳市颜真卿研究会 社科联
洛阳市教育发展协会 社科联
洛阳法律研究会 社科联
洛阳市通信学会 科 协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洛阳市农村金融学会 农 行
洛阳市农行工会 农 行
洛阳市国际科技交流协会 科技局
洛阳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会 政府办
洛阳市职工体育协会 体育局
洛阳市统计学会 统计局
洛阳旅游发展研究会 旅游局
洛阳王铎书画艺术研究会 人防办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洛阳市村镇建设管理协会 建 委
洛阳市市容市貌管理协会 建 委
洛阳市计算机安全协会 公安局
洛阳市司法文件检验技术协会 公安局
洛阳市保安服务业协会 公安局
洛阳市煤炭运销协会 煤炭局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协会 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