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2版:要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年底前要完成
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
网络时代无“网”而不胜
我市农村低保
将扩保2.48万人
市领导察看
市政工程建设情况
演练逃生本领
洛阳担保“鼻祖”
改制焕发活力
明年高招
我省将实行网上报名
洛阳网广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
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揭牌
阳光体育
冬季长跑活动启动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12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农村低保
将扩保2.48万人
城市区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0元、县(市)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本报讯 (记者 郝敏 通讯员 张萌)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提高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新标准,我市农村低保对象达22.36万人,比此前扩保2.48万人,超过省定标准,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通知指出,农村低保制度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逐年上涨,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仍比较困难。综合今年全国绝对贫困线标准上调等各类因素,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城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440元;县(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到1200元。城市区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40元、县(市)农业人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从今年7月起,探索实施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根据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致贫原因、困难程度、自救能力及其收入、支出等综合情况,原则上将要保障的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管理,具体分类标准是:

  A类:重点救助对象。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因伤亡、重残(一至六级)、患有重大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其法定赡(抚、扶)养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对A类对象,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B类:长期救助对象。家庭中主要劳动力伤残(七至十级)、重病,其他成员劳动能力较差,生活状况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善,需要长期保障的家庭;靠一方赡(抚、扶)养直系亲属的单亲困难家庭。对B类对象,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C类:一般救助对象。家庭主要成员虽有劳动能力,但因故突发困难,承担赡(抚、扶)养义务的直系人口较多,支出较大,需临时帮助其渡过难关的困难家庭。对C类对象,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按照新制定的农村低保标准,我市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22.36万人,扩保2.48万人,低保覆盖面达全市农业人口的4.7%,超过省政府规定的保障目标0.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中A类约3.38万人,占15%;B类15.43万人,占69%;C类3.55万人,占16%。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