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罗沙 韩洁)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企业应当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有三大方向。
该负责人指出,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方向一是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于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只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和市场价格。
二是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为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企业目前仍承担大量集体福利职能的,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
三是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在工资之外,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福利待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欠缺和“低工资”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他指出,当前,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从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中可以看到,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的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的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