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 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和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变当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分4个部分14条,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干部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作风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能力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些小事酿成大事。这不仅不利于干部自身成长,而且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谈话、函询或者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做好任前核查工作,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基本素质较好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责。同时,要妥善做好被调整干部的相关工作。